1.對于內蒙古考生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原則,投檔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2.對于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科目等級在2B及以上;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技術合格;錄取實行“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滿足上述要求后,對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依次分配專業,等級順序依次為A+A+、A+A、AA、A+B+、A+B、AB+、AB、B+B+、B+B、BB。等級相同,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3.對于浙江省考生,采用“分數優先”原則,投檔到各專業的考生在專業內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投檔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排序。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不進行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河北經貿大學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等。
河北經貿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設在學生處,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河北經貿大學招生計劃嚴格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根據學校的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在往年分省招生計劃的基礎上,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統籌編制當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分省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身體健康條件,且能獨立完成理論課程和實踐環節的學習。
河北經貿大學在調檔時,承認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制定的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檔分數調檔;但在安排專業時不考慮加分因素,只按照考生實際高考分數(不含附加分)安排專業。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有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以高考成績(不含附加分)為錄取的主要依據,適當參考相關科目的單科成績。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錄取時按照高考成績“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志愿間不設級差。考生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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