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理工學院

      • 學歷層次: 本科
      • 學校性質: 本科
      • 主要專業:
      • 聯系方式:
      • 院校地址: 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山水大道學院路1號

      寧夏理工學院2020年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寧夏理工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國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部門相關規定,結合寧夏理工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招生錄取規則、審定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普通本、專科招生重大事項。

      第五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和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學校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并結合歷年招生實際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七條 學校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辦向社會發布,考生也可在學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四章?錄取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九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錄取時,學校可結合招生工作實際,經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生源地招辦同意后,在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標準。

      第十一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將同一科類出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江蘇省考生進檔后,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排序,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進行排序。對于有特殊錄取要求的省份,執行該省錄取政策。

      第十二條 學校在調閱考生檔案時,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的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者,按各項條件中加分最多的一項執行。

      第十三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

      1、我校不再單獨組織專業課校考,藝術類專業課成績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藝術類相關專業課統考成績,并按照相關省份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當地省級招生辦相關規定為準。

      2、以各省級招生部門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課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我校文化課成績的最低錄取線。按照各省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進檔,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排序。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 。

      3、考生生源地未組織統一聯考的專業,專業課成績認可考生參加其他本科院校組織的校考合格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當地藝術類專業本科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將根據文化課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單科成績比較順序為綜合、語文、英語。

      4、體育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我校不再單獨組織體育類專業課考試。

      5、體育教育專業以各省級招生部門劃定的體育類本科文化課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我校文化課成績的最低錄取線。按照各省體育類專業投檔規則進檔,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成績排序。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成績×70%。

      第十四條 部分專業的特殊要求

      1、外語語種要求:我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我校非外語類專業的公共外語為英語、日語。

      2、英語本科專業要求:高考成績中英語單科成績不少于滿分的60%。

      3、財務管理(云財務與管理會計師特色班)專業:只招收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4、學前教育專業要求:考生必須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寧教人[2014]97號)規定的體檢合格標準:身體健康,無心臟病、無傳染病、眼睛無殘疾并且無色弱和色盲,無紋身。

      5、空中乘務專業要求:女生:身高162cm~174 cm;男生:身高172 cm~184cm,五官端正、身材勻稱,口齒清晰,身體面部、頸部、手部等裸露處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無斜視、無色盲、無色弱;雙眼裸視或矯正視力5.0以上,無不良嗜好,無傳染病和重大疾病史,考生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無違法犯罪記錄,政審合格, 只招收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6、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 只招收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條 聯合培養項目

      1、學校與“美國阿蘭特國際大學、日本城西國際大學”開展“雙校園”聯合培養項目,施行“2+2”、“4+1”(本碩連讀)、“3+1+1”(本碩連讀)培養,即新生入學后,在我校學習兩年,有意向赴國外留學的可通過申請,經學校選拔后,進入國外合作大學學習相關專業,完成聯合培養協議所規定的學習內容并按要求完成學業后,符合國外合作大學畢業條件的,將獲發國外合作大學的學士學位證書及寧夏理工學院頒發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完成規定學位要求的本碩連讀學生還將獲發合作大學的碩士學位證書。

      2、學校被教育部納入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計劃,由東北大學對口支援。學校與東北大學在“安全工程、土木工程、機械工程、工業設計、汽車服務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交通運輸、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數字媒體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物聯網工程、市場營銷、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英語、日語、應用化學、環境設計、音樂學、體育教育”等專業開展聯合培養(以上專業如有調整以當年學校教務處公布的為準),施行“2+2”培養模式,新生入學后,第一、二學年在我校學習,第三、四學年擇優推薦至東北大學學習。修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寧夏理工學院頒發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由寧夏理工學院和東北大學共同加蓋印章予以認可。

      3、2017年,在教育部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計劃中,學校又獲批由浙江工業大學對口支援,獲得雙校雙支援。學校與浙江工業大學在“國際經濟與貿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機械工程、應用化學”等專業開展聯合培養(以上專業如有調整以當年學校教務處公布的為準),施行“2+2”培養模式,新生入學后,第一、二學年在我校學習,第三、四學年擇優推薦至浙江工業大學學習,修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寧夏理工學院頒發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浙江工業大學出具學習證明。

      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施耐德特色班):該專業由學校與施耐德(中國)有限公司實施產教融合聯合培養學生模式,實現教學、實習、就業一體化培養進程,以行業需求為導向,以應用型能力培養為目標,縮短畢業生進入行業和企業的進程,提高畢業生的就業競爭力和就業質量。

      5、財務管理專業(云財務與管理會計師特色班):該專業是學校與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雙方實施產教融合、聯合共建專業。校企雙方通過專業共建、課程共建、師資共建、實踐教學平臺共建等方式,共同培養能夠熟練掌握云財務技術,具有財務核算、財務管理、財務分析和財務決策服務能力的“云財務與管理會計師”。本專業以行業需求為導向,以應用型能力培養為目標,縮短畢業生進入行業和企業的進程,提高畢業生的就業競爭力和就業質量。

      6、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東方時尚冠名班):該專業采取與北京東方時尚校企合作,施行“2+1”的培養模式,前兩年校內學習,第三年東方時尚頂崗實習。

      7、空中乘務專業:該專業與北京廣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校企合作模式辦學,學生畢業后,可推薦到國內和國際各航空公司擔任民航乘務員、民航安全員,或從事機場安檢、值機、VIP服務、航空票務、郵輪海乘、高鐵乘務等工作。也可推薦到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在有空乘專業的院校從事管理、文秘、教師等工作,亦可從事旅游等相關工作。

      8、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與東軟睿道公司共建信息技術產業學院,采用“2+1”培養模式,學生入校后進入產業學院學習,前兩年在校內學習,后一年進入企業頂崗實習。通過了解企業對人才的個性化需求,借助企業的實踐平臺,突出學生的工程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進入產業學院的學生全部安排就業。

      第五章?獎、貸、助學金政策

      第十六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2300元/人~4300元/人;燕寶獎學金:2000~5000元/人。對專科寧夏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學費減免政策,每生每年減免學費4200元。

      第十七條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前,憑錄取通知書向已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地區所在地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最高8000元/年。

      第十八條 學校設有“大學生服務中心”,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九條 學校設立優秀學生赴國外留學獎學金、優秀學生赴國外留學助學金,資助優秀學生赴國外訪學、留學。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收費標準

      1、本科:普通類專業學費:15000元/年;體育教育專業學費:150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20000元/年。校企合作培養專業:財務管理(云財務與管理會計師特色班)19000元/年。

      2、與東北大學、浙江工業大學聯合培養專業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部門備案的標準執行。

      4、國際合作項目收費標準:在寧夏理工學院學習期間學費按寧夏理工學院相關專業學費標準執行,在國外學校學習期間學費按該校相關專業學費標準執行(美國阿蘭特國際大學學費約16500美元/年,約合人民幣100000元/年;日本城西國際大學學費約690000-860000日元/年,約合人民幣40000-50000元/年)。

      5、專科:普通類專業學費:5900元/年;高職分類考試、自主招生專業單獨成班學費:7500元/年。校企合作培養專業:空中乘務9000元/年,計算機應用技術9900元/年。

      6、住宿費:2200元/年/人。

      第七章?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第二十一條 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證書校名:寧夏理工學院。證書種類:頒發由教育部監制并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畢業證書可登陸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認證查詢。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國家或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相關政策不一致時,以省、市、自治區考試院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寧夏理工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0952-2210016;

      傳真:0952-2210080;

      寧夏理工學院網址:http://www.nxi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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