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

      • 學歷層次: 高職
      • 學校性質: 高職高專
      • 主要專業:
      • 聯系方式:
      • 院校地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市文化東路29號

      位于新疆昌吉市,是一所舉辦高等職業教育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院是全國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簡章暫未公布,小編整理了2019年招生簡章以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區有關高校招生的規定,結合學院的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條學院名稱: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學院國標代碼:10995 ?
      第三條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分為學院本部、屯河校區、東泉校區三個校區。 ?
      第四條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
      第五條招生層次為普通高職,招生類別為全日制教學形式,普通高職學制三年,民語言類需另預科一年。 ?
      第六條學院承諾誠信招生并接受紀委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
      第七條學院是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創辦于1958年,是全國首批新疆首所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創先爭優先進基層黨組織。學院位于昌吉市,新疆天山北坡經濟帶的核心區,大型龍頭企業集聚,擁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及就業環境。距烏魯木齊國際機場18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學院有四個校區,占地6000畝。建有1.7萬平方米圖書信息大樓,有紙質圖書93.89萬冊,電子文獻165萬冊,紙質期刊1728種,電子期刊3778種;建有信息中心和設備一流的校園網;建有1.4萬平方米的實驗實訓大樓,具有職業氛圍的實訓基地(含實訓室)87個;與企業合作,建立了頂崗實習與就業“雙基地”1238家。 ?
      2019年學院安排50個招生專業(44個高職、3個四年制應用本科“4+0模式”、3個五年制應用本科“3+2模式”),(2019年應用本科新申報“4+0模式”環境設計專業、“3+2模式”建筑工程技術兩個專業)。其中,種子生產與經營、畜牧獸醫、園藝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等8個專業為國家級重點專業,水利工程、計算機網絡技術等7個專業為自治區級特色專業。電子商務、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機電一體化技術、園藝技術為自治區四年制應用本科和五年制應用本科試點專業。建成國家精品課程3門、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程3門、自治區級精品課程17門。建成國家職業教育作物生產技術專業教學資源庫1項。 ?
      學院現有各類在校生萬余人。有國家級教學團隊3個,自治區級教學團隊9個;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高等學校)1人、國家教學名師1人,全國教書育人楷模1人,全國思想政治理論課影響人物1人、黃炎培職業教育杰出校長獎2人和杰出教師獎1人、“天山英才工程”高層次人才2人、省級教學名師等20人;國家教學成果獎5項;主持建成國家級職業教育作物生產技術專業教學資源庫,聯合主持建設國家級教學資源庫1個、參與主持建設國家級教學資源庫11個。 ?
      學院設有專門的就業指導辦、校企合作辦、創新創業學院,為學生的就業與創業提供專業服務。2003-2018連續16年學院就業率名列新疆高校前茅,畢業生自主創業率名列前茅,并榮獲“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職業院校就業競爭力示范校”、“全國首批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稱號。?

      第二章招生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院成立院長任主任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
      第九條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在學院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招生的具體工作,并接受學院紀檢委的全程監督。 ?
      第十條學院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在招生委員會中增加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充分發揮他們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院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三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 ?
      第十二條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應達合格要求。 ?
      第十三條非平行志愿投檔省、區、市:1、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普通類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安排專業;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時,理科考生優先錄取數學、理綜、語文分數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文綜、數學分數高的考生;3、英語類專業則優先錄取英語分數高的考生;4、三校生普通類及單列類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數學、政治理論分數高的考生;5、民語言類、雙語類考生,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民族語文;理工類: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6、所有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調劑,將由學院調劑錄取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7、五年制應用本科(3+2培養模式)只錄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按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
      第十四條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
      第十五條對少數民族地區考生和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根據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有關規定予以照顧,照顧幅度依據當地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
      第十六條無外語限制,但新生入學后學院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
      第十七條招生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往屆生與應屆生錄取時同等對待。 ?
      第十八條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在國家核定的招生規模內,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招生期間適當調整招生人數并委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 ?
      第十九條單獨招生、直升專的錄取分別按照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考試實施方案、直升專考試實施方案中相關要求執行。 ?
      第二十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學院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2、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3、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4、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將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復查的程序和辦法,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二條新生報到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延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
      第二十三條因參軍或身體原因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入校學習的學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按照《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相關條款執行,保留入學資格手續須在新生報到一周內辦理完畢。 ?
      第四章收費標準 ?
      第二十四條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的收費嚴格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局批準的標準執行。學費:理工科專業:3300元/生·年,文科類專業:2900元/年·生,財經類專業:3000元/生·年,英語類專業:35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5500元/生·年。住宿費:60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應用型本科專業收費標準參照聯合培養單位具體收費標準執行。?

      第五章獎勵及資助辦法?

      第二十五條為幫助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并激勵學習、表彰先進,學院設立了獎、助學金,分別為“高校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勵志獎學金”6000元/生·年;苗永清獎學金、企業冠名獎學金;“高校國家助學金”分為三等(4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助學金”分為三等(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民語言類預科一年免收學費、住宿費。同時,應征入伍的學生及到基層就業的學生還享受返還學費的資助政策。學院資助覆蓋率達70.5%,并積極配合辦理外地學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為貧困學生打開“綠色通道”,保證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六章畢業生學歷、就業及升學?

      第二十六條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學院將準予畢業,并在學生離校前發給畢業證書。 ?
      第二十七條學生畢業后由學院負責推薦工作,并由自治區人社廳發放報到證;畢業生也可自主擇業,雙向選擇。 ?
      第二十八條學院專科生畢業時,可依據《自治區普通高等教育優秀專科生直升本科選拔及管理辦法》要求,參加本科院校組織的直升本考試進入本科院校學習,學制二年,畢業時,成績合格,獲取本科畢業證及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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