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2012年初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獨立設置的以培養應用型、技能型人才為主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2020年招生簡章暫未公布,小編整理了2019年招生簡章以供參考。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規范招生,現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新疆應用職業技術學院 ?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
(三)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
(四)學院代碼:14417 ?
學院基本概況:新疆應用職業技術學院是2012年初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獨立設置的以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為主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
學院現分為奎屯校區、烏蘇校區,占地1949畝,校舍建筑總面積21萬多平方米,圖書藏量30萬冊。學院目前共有教職工448人,其中專任教師298人,正高職稱5人,副高職稱68人,中級職稱137人。現設有41個高職高專專業,28個中專中職專業,目前在校生規模達到8000余人。 ?
學院現有建筑工程系、機電工程系、石油與化學工程系、園林園藝系、經濟與旅游管理系、師范教育系、傳媒藝術系、音樂與舞蹈系、預科教學部、公共教學部、護理系11個教學單位。建有語音教室144座、網絡多媒體教室76間、建有機械加工實訓車間、汽車維修、建筑力學實驗室、3D模擬導游實訓室、環境工程實驗室、化工仿真實訓室、園林技術實習基地和學前教育專業校內實習實訓室等一流的校內實驗實訓室。 ?
學院重視學生實踐動手和創新能力培養,與奎屯市聯建了大學生創業就業園,免費為有志自主創業的學生提供場地、設施和相關培訓;設有伊犁州第二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可以為學生提供10個工種的初、中、高級培訓鑒定工作。學生綜合素質不斷增強,就業能力不斷提高。多次在全國技能大賽、全國挑戰杯大賽和自治區職業技能大賽中獲獎。推行“雙證書”制度,著力培養學生職業技能和就業創業能力,2016、2017、2018連續三年畢業生年終就業率達92%以上。
第四條學院設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
第五條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協調處理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是在學院招生委員會的具體領導下開展工作,并接受學院紀檢委的監督。?
第六條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年度面向全國、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校招生委員會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對生源好、志愿滿、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在次年作適當調整。 ?
第七條學制三年。學費:理工、文理兼類專業:3300元/年,文史類專業:2900元/年,英語類專業:3500元/年,藝術類專業:5500元/年,體育類專業:3100元/年,醫學類專業:3900元/年。住宿費:6人間800元/年,8人間600元/年。?
第八條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指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
第九條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由學院招生委員會全體成員,教師代表2人、學生代表2人,充分發揮他們在民主管理和監督的作用。學院聘請社會監督員2人巡視學院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監督。 ?
第十條學院錄取遵循考生志愿為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報考本校的考生。 ?
第十一條學院和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應按照“學校負責、招生考試院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我院調檔要求的考生,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院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著,按相關規定作退檔處理。 ?
學院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 ?
第十二條學院對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投檔按加分錄取,按專業、考分錄取專業。 ?
第十三條報考我院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基礎考試。學院使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聯考試卷,也承認其他本科院校的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考試加試成績。在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專業志愿錄取以專業課分數優先為原則,由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依次錄取。 ?
第十四條學院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
第十五條非英語專業語種的公共課程均為大學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
第十六條藝術教育專業,專業代碼:670117K,備注:音樂方向;
第十七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超過一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
(五)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錄取學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 ?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院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
第十九條學院設立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包括:高校國家獎學金、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高校國家助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助學金,以及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方式,并為經濟困難學生在校內設立勤工助學崗位。 ?
第二十條學院對學生實行人格培養工程,開設就業指導、職業生涯規劃等課程,開設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誠信教育等,使大學生得到全面發展。 ?
第二十一條學院部分專業優秀畢業生可通過相關考試升入本科院校相近專業繼續學習兩年,可取得本科院校畢業證書和本科院校學位證書。相關政策參照關于印發《自治區普通高等教育優秀專科生直升本科選拔及管理辦法》的通知(新教高【2012】9號)執行。 ?
第二十二條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適用于學院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學院院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并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 ?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學院之前出臺的有關招生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在招生咨詢期間本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政策以文字表述為準。 ?
第二十七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錄取結果通過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網站、咨詢電話、學院郵寄錄取通知書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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