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是經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國家教育部備案,由太原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太原市工業經濟學校、太原市城市建設學校于2002年合并成立的一所普通高等學校,2000年起就獲得了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學院承擔普通大專(含五年制高職)、普通中專和成人高等教育的任務,設有工程經濟系、財會系、工商管理系、經濟系、工藝美術系、計算機系、機電系等7系,開辦的專業涉及財經、管理、建筑、藝術、信息和機械等多個方面,是一所以工科為主,多學科全面發展的大專院校。學院人數7000余人。
1、根據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誠信招生。
2、成立了由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組和紀檢委書記為組長的監督組,確保在招生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政策、法令,杜絕招生過程中的舞弊行為。
3、考生根據省、市(自治區)的招生指南,填報我院志愿,學院依據各省、市(區)確定的錄取分數線,按照分數優先,志愿遵循順序的原則錄取。對口升學錄取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類錄取執行考生所在省藝術最低控制線,具體錄取執行各省藝術類投檔規定,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根據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4、確定專業的原則:學院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生錄取專業;考生在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者,作退檔處理。
5、在招生過程中,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單位和個人,其任何許諾均無效。
6、我院嚴格執行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
專業有建筑工程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市政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數控技術、樓宇智能化工程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工商企業管理、電子商務、物流管理、物業管理、會計電算化、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價、酒店管理、電腦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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