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

      • 學歷層次: 高職
      • 學校性質: 高職高專
      • 主要專業:
      • 聯系方式:
      • 院校地址: 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昭君路24號

      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2020年招生簡章

      一、基本情況

      (一)學校全稱: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

      (二)學校代碼:14199

      (三)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昭君路24號

      (四)辦學層次:本科

      (五)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六)上級主管部門: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二、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

      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錄取時采取“專業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專業之間不設專業志愿級差,考生成績排序相同時,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2.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報考我院2020年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內蒙古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達到本科合格標準,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自治區相應藝術類別最低控制分數線,各專業錄取時分別按美術類統考成績×60%與高考文化課投檔成績×40%相加后生成的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清“原則錄取。

      (2)報考我院2020年其他藝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我院錄取時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使用內蒙古藝術學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本科校考成績,考生參加內蒙古藝術學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且成績達到本科合格標準,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自治區相應藝術類別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按內蒙古藝術學院校考成績×60%與高考文化課投檔成績×40%相加后生成的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美術類、其它藝術類專業按綜合成績排序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專業課、文化課總分、語文、英語、文綜、數學依次比較擇優錄取。

      (二)錄取批次

      (1)藝術類本科:本科提前C錄取;

      (2)普通文、理類本科:本科二批錄取。

      (三)計劃公布

      分省來源計劃與專業招生計劃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考生可以在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http://www.imuchuangye.cn或登陸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考試信息網站https://www.nm.zsks.cn/查詢。

      (四)提檔比例

      在所有省區所有錄取批次所有類別均按不超過1:1.2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五)男女比例

      各專業無性別要求。

      (六)優惠加分政策與分數排序

      1.優惠加分

      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加分和降分投檔優先錄取的政策和做法。

      2.分數排序

      依據政策加分后的分數排序確定錄取優先次序。

      (七)外語語種

      外語語種不限;但受現有師資、設備等因素限制,新生入學后只開設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八)體檢標準

      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

      三、學費、住宿費和獎、助學金

      (一)學費

      文科:12000元/生﹒年,(含英語、日語);

      理科:15000元/生﹒年,(含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金融學、財務管理、電子商務);

      藝術類:18000元/生﹒年。

      (二)住宿費

      四人間:1000元/生﹒年;六人間:900元/生﹒年;八人間:700元/生﹒年(具體以到校安排為準)。

      新生入學收費具體以各省(市)、自治區物價部門公布的收費標準為準;學生入學后如國家收費政策進行調整,學校收費標準亦做相應調整。

      (三)獎、助學金

      學院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30%的在校生每年可獲得該項獎勵,最高項獎4000元/年;國家獎學金最高項獎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最高項獎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依據標準申請最高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4000元;根據相關政策,生源地助學貸款可申請金額為6000至8000元/年。

      四、頒發學歷、學位證書情況

      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頒發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五、監督機制

      (一)學院成立由書記、院長負責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中的具體事宜。

      (二)學院對招生工作辦公室、各二級學院參與招生的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的培訓,認真貫徹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確保學院招生工作有序進行。

      (三)學院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

      (四)所有被錄取學生,一經辦理錄取手續,實時在學院網站、微信平臺公布和公示。

      (五)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熱情接待來信來訪,增強招生工作透明度,認真接受社會監督。

      六、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昭君路24號,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招生與就業服務中心(溫老師)收

      郵政編碼:010070學院網站:http://www.imuchuangye.cn

      咨詢電話:0471-/4996576/15648186098/15648186099

      傳真:0471-4996578QQ在線咨詢:2575584022? 1757742440

      微信公眾號:jyxxw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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