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教育廳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文件的要求,為確保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況
(一)學院全稱:內蒙古經貿外語職業學院?
(二)院校代碼:14051(國標代碼)??報考代碼:E21(內蒙古自治區)???
(三)學院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呼哈路????郵編:010070
(四)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五)辦學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六)學制:三年
(七)外語語種:不限(受師資等辦學條件所限,入學后外語只開設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八)學院簡介:內蒙古經貿外語職業學院是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內政發[2006]119號文件)、教育部備案的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二、錄取批次
我院所有錄取批次均安排在高職高專(專科)批次。
三、收費標準
?按照自治區物價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
四、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
?第一條、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成績為依據,承認各省政策性分數照顧,德智體全面衡量,根據考生填報志愿,按各省區招生錄取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條、在內蒙古錄取新生,按專業志愿清方式進行,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三條? 投檔比例要求:學校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1.2。
第四條? 考生統考成績符合錄取標準,但體檢不符合報考專業要求,對符合其它專業錄取要求且服從專業調整者,調劑錄取。
第五條? 專業錄取辦法:
1、我院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執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區外考生按分數優先進行錄取。
2、投檔成績相同的多個考生進入同一專業時,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的分數從高到低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3、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時,如服從調劑,學校將依據高考成績擇優調劑到相應專業。如不服從調劑或因高考成績低無法滿足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二)錄取專業要求與照顧政策
?1、空中乘務專業和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要求容貌端莊、身體健康、身材勻稱;女,身高162-174CM,男,身高172-185CM,矯正視力達4.8以上,無胎記、紋身、色覺、嗅覺正常,行走無明顯內外八字,面部、頸部、手部等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肝功能正常,無精神病史、無各類慢性疾病等,無犯罪史、無嚴重違紀史,綜合素質強,有較強的普通話基礎和語言表達能力,熱愛民航和高鐵事業。
?2、照顧政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五、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內蒙古經貿外語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六:聯系辦法
聯系人及電話:王老師?13948531953?
電子郵件:563862594@qq.com
網???址:http://www.nmgjwy.com
七、本章程解釋權歸內蒙古經貿外語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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