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理工大學是教育部批準的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實施學校、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學校。在2015年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中,專家組評價學校:辦學特色鮮明,辦學地位和聲譽、學科發展與科研水平、人才培養質量等在全國同類高校中位居前列。
英語、俄語、朝鮮語、日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將采用全英文授課,生物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韓方授課教師采用全英文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機器人工程、漢語國際教育、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因教學特點和要求,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1.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具體比例視各省區生源情況而定。
2.院校志愿。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區,按“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在實行按志愿投檔的省市區,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不滿的情況下,錄取非一志愿考生。
3.專業(類)錄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類)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在德、體條件合格的前提下,優先滿足高分學生的專業(類)志愿;專業(類)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內蒙古自治區確定考生錄取專業(類)時,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類)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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