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多次榮獲北京市職業教育先進單位,2005和2014年兩次榮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2010年建成國家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同年被教育部批準為國家級高等職業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單位。近幾年來,學校獲得北京市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7項、二等獎6項,2014年獲得國家級教育教學成果獎二等獎1項。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按照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北京市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符合所報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三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一次投檔未完成計劃的專業,根據情況重新征集考生志愿,錄取方式相同。外埠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采取成績優先的錄取方式,按照高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一次投檔未完成計劃的專業,根據情況重新征集考生志愿,錄取方式相同。外埠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采取志愿優先的錄取方式,按照高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一志愿已完成計劃的,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完成計劃的,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類推,直至完成招生計劃;對志愿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3.外語公共課程只開設英語。
4.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處理。
1.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內獎學金。
2.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符合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和學生困難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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