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衢州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區)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衢州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2877。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高職,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八條?? 學歷證書:學生畢業時頒發國家統一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衢州職業技術學院”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九條?? 辦學地點:衢州市柯城區江源路18號。
第十條?? 郵政編碼:324000。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用人單位需求、各地生源情況等,確定預報招生規模。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區)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無預留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二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同時接受各省(區)級教育考試院(或招生辦)和社會的監督。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五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
? 第十六條???學校助產專業只招女生,其他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 學校教學主要為英語語種,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八條?? 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九條?? 具體錄取方式:
1.根據有關省(區)教育考試院(或招生辦)錄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確定錄取投檔比例。結合各省(區)考試院(或招生辦)提供的本批次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及有關數據,視報考本校的上線生源情況,提前調整計劃。接受各省(區)考試院(或招生辦)根據本批次生源情況按投檔比例提供的投檔名單進行錄取,學校確定錄取分數線。
2.對浙江考生。學校執行分段錄取。考生填報志愿需符合高考選考科目要求,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學校的具體專業(類),投檔比例1:1,高考總分相同者,依據位次、志愿順序投檔。
3.對執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的外省。學校堅持“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進行錄取,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錄取。
4.對未執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的外省,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
5.考生投檔到我校后,對所有進檔考生按分數排序,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辦法,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和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逐個檢索,依次擇優錄取;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若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錄取;分數無法滿足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當錄取專業結構不平衡又無法調劑時,學校將在各省(區)教育考試院(或招生辦)統一安排下,通過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錄取。
6.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
7.無專業加試要求。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學費標準: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政策性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70-8068678。??
聯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區江源路18號,郵政編碼:324000。
學校網址:www.qzct.net。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開始實行,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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