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學院(國標代碼:13763);學校地址: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溪源宮路2號。學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舉辦的省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福建省示范性應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福建省碩士學位授予培育單位。學校堅持“親行業、重開放、創特色的應用型本科大學”的辦學定位,著力做強經管法傳統學科、做優綠色智能工程學科、做特服務產業新興學科,實現多學科協調發展,全面提升學校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為建設特色鮮明、示范引領的應用型本科大學而不懈奮斗!
學校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為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以及主管部門和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制定學校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開展招生考試工作的改革和科學研究;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學校調檔比例,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文件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文件規定執行;沒有明確規定的,調檔比例為1:1。
普通文理專業的錄取原則,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有特殊規定的,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其中,在內蒙古招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無特殊規定的,學校均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即:院校志愿采用“分數優先”,專業志愿采用“專業清”的模式錄取。“專業清”即專業志愿之間有先后順序,先按第一專業志愿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取;如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則從未錄取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志愿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以此類推,直至專業計劃完成。在專業調配中,若出現同分考生,按單科成績排列順序:文科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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