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非平行志愿省(市、自治區),實行志愿優先原則。即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從第二志愿考生中錄取,依次類推。
對于投檔考生總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自治區)相關政策規定錄取,如無相關規定,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和文科綜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和理科綜合。
南昌工學院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就業處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員會是招生工作咨詢、管理和監督機構,負責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指導學校相關部門開展招生工作,在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發揮民主管理和監督作用;招生就業處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執行機構。
南昌工學院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內,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結合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情況,統籌考慮相關省(市、自治區)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人數及考生占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優質教育資源享有情況、生源質量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來源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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