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1、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辦相關政策進行錄取工作。2、我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遵循“志愿優先,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的原則,如考生各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按志愿服從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對降分或加分考生按國家規定進行錄取。3、藝術類和體育類錄取辦法:考生達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類或體育類文化投檔分數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不分文理科)。體育專業身高和視力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藝術類專業本科招生錄取時使用我校專業考試合格成績。4、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