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第十七條學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省(區、市)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第十八條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及投檔模式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0%-120%范圍內。第十九條普通類錄取規則嚴格按照河南省高招政策錄取(具體以河南省下發招生文件為準)。第二十條藝術類錄取規則1、美術類專業: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美術學、藝術設計(平面設計方向)、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方向)、藝術設計(動漫藝術方向)、藝術設計(旅游工藝品設計方向)、裝潢藝術設計。(1)河南省考生使用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過線且專業統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課百分制成績0.4和專業統考百分制成績0.6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分,并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名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為:綜合分=÷文化課滿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4+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100×0.6(2)安徽、湖南、江西、山西、江蘇、廣西六省(區)均使用專業校考成績。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過線且專業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課百分制成績0.4和專業校考百分制成績0.6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分,并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名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為:綜合分=÷文化課滿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4+專業校考成績÷專業校考滿分×100×0.62、音樂類專業:音樂學。使用生源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過線且專業統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課百分制成績0.4和專業統考百分制成績0.6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分,并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名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為:綜合分=÷文化課滿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4+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100×0.63、書法類專業:美術學(書法方向)。使用生源省書法類專業統考成績。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過線且專業統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課百分制成績0.4和專業統考百分制成績0.6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分,并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名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為:綜合分=÷文化課滿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4+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100×0.64、服裝模特類專業: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服裝表演方向)。(1)河南省使用服裝模特類專業統考成績;(2)四川省使用時裝表演類專業統考成績;(3)福建省使用時裝表演類專業統考成績。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過線且專業統考合格的前提下,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第二十一條體育類錄取規則使用生源省體育類專業統考成績。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過線且專業統考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第二十二條對口類錄取規則以統考成績為依據,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專業錄取原則。第二十三條保送生錄取辦法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招辦[2009]992號)及《河南科技學院2011年保送生選拔錄取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第二十四條我校英語、英語(含翻譯、商務方向)兩個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它專業外語只開設英語課程。第二十五條凡因政審問題、往年被我校錄取而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者,學校可予以退檔。除特別注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第二十六條我校各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七條原則上同意各省(區、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加分、降分投檔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規定。第二十八條各省、各批次錄取結束后,我校將通過招生信息網及時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供考生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