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我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盛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齲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盛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第九條院校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盛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依此類推。第十條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按分數高低排隊順序錄取,當第一專業錄滿后,仍未被錄取的考生,看第二專業志愿尚有余缺計劃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第十一條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投檔按加分錄取,排專業按考分排專業。第十二條對具有各省市級以上比賽獲獎的高水平體育特長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現行的高校招生政策辦理相關手續,優先錄齲體育特長生必須經過學校面試考核。第十三條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必須參加考生所在盛自治區、直轄市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聯考,成績合格者才能獲得報考資格。同時承認考生所在盛自治區、直轄市本科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詳見2009年我院藝術類招生簡章。第十四條報考我院英語類專業,必須參加考生所在盛自治區、直轄市的英語口語加試,成績合格者才能獲得報考資格。第十五條我院非英語專業公共外語課程均為大學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第十六條我院各招生專業對招收男女生比例沒有限定。第十七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第十八條報考"涉外旅游"專業考生的建議條件:身高男1.75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身材勻稱,口齒清楚,儀表大方,視力在4.7以上,肢體無殘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