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和湖北大學的領導下,堅持以公正、公平、公開為基本原則,嚴格執行各省(市、區)劃定的批次錄取分數線。 第六條 根據各省(市、區)規定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招生省份計劃數、考生填報我院的志愿情況及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學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生源不滿,則按成績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七條 學院不設“志愿級差”和“分數級差”,所有招生專業不限定男女生比例。 第八條 考生的專業安排由學院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專業志愿的順序確定,若所填報志愿都無法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考生成績在允許調劑的專業范圍內調劑錄取。凡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未明確表示服從專業調劑者,一律視為不服從專業調劑。 第九條 學院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外語應試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條 報考學院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考生本人所在省份招考部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聯考,且聯考成績需達到招考部門劃定的合格線,高考文化成績需達到考生本人所在省份招考部門劃定的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