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1、學院的招生錄取工作實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認真貫徹執行“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2、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高考英語單科成績及口語成績均須達到及格線以上,不招收有口吃、有影響外語學習聽力和發音系統疾病者;為便于組織教學,所有專業外語教學語種只開設英語。3、學院根據各?。ㄊ?、自治區)高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擇優錄齲誠信檔案不合格者不予錄齲4、學院調檔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規定的比例執行。5、學院招生錄取嚴格遵循院?!爸驹竷炏取焙蛯I“分數級差2~5分”的原則擇優錄齲6、學院對教育部規定的優錄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擇優錄齲7、學院對湖北省規定區域性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在招生錄取時一律按高考原始成績排序擇優錄齲根據湖北省招生委員會[2007]1號文件的規定,從2007年開始,學院錄取十堰地區(含神農架林區)考生的人數不超過學院在湖北省招生計劃的50%。8、學院招收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國家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安牧峡茖W與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車輛工程”、“光信息科學與技術”、“工業設計”等專業不招收色弱、色盲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