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條長沙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條根據國家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定》和省教育廳頒布的《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在湖南省錄取的高職生在高職批次進行;省外的考生錄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安排的錄取批次及辦法進行。 第十三條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線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線上考生。 第十四條錄取工作按有關規定按比例投檔。 第十五條所有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對生源比較充足的熱門專業,根據生源情況,在適當調整、增加招生計劃的同時,由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向省(區)招生辦提出最低錄取分數線。 第十七條根據考生填報志愿的順序,參考相關科目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到相應專業。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含省級)以上獎勵的進檔考生。 第十八條我院藝術類專業考生的專業課成績統一使用省內聯考成績。藝術類專業在文化課成績(含數學成績),相關科目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時,按考生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區)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陸我院招生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