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條學院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一條學院優先錄取一志愿一檔的考生。對非一志愿一檔報考的考生的投擋,我院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學院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三條學院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四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院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五條專業要求: 1.報考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其英語單科成績要求達到90分以上。 2.報考涉外旅游、酒店管理專業的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以上,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以上,無口吃。 3.電子信息工程技術、環境藝術設計、電腦藝術設計等專業不招收有色盲的考生。 4.煤礦開采技術、礦井通風與安全技術、礦山機電等專業不適于殘疾考生報考,其中煤礦開采技術、礦井通風與安全技術不招收女生。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入學資格。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