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擇優錄取。2、錄取原則:采取“志愿優先”的原則,即將已投檔的考生按所報第一志愿及分數進行各個專業的錄取,對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依次按后續專業志愿進行專業錄取,對所有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于退檔。3、各專業錄取男女比例不限;新生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4、身體限報條件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5、各省市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6、對加分、降分的考生執行各省市的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