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錄取規則說明: 1.調檔比例: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省招辦劃定的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考生中按招生計劃數的120%調檔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院校志愿錄取辦法 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檔案。 4.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考生的處理 承認省招考委員會關于加降分的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進檔考生根據報考專業志愿順序由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不設專業級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