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采取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按考生填報院校的志愿確定錄取資格。首先在報考我校的上線第一志愿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我校計劃數為止;若上線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則按第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考生,依次類推。⑵按報考我校的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滿足某專業計劃,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專業,則本專業不再錄取第二、三專業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不能滿足某專業計劃,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依次類推。⑶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⑷在第一、二志愿考生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對未報考我校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齲⑸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⑹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學校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學校招生咨詢電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