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批次的安排
具體省份批次安排請考生關注各省招生計劃公布。
對藝術類招生的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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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
①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和所在省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
②考生文化課成績(高考成績)在所在省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控制分數線之上;
③專業成績合格;
④美術類、音樂類專業在符合上述要求情況下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播音、編導類專業在符合上述要求情況下按照“總分=(文化成績文化課總分)×50+(專業成績專業課總分) ×50”計算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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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
嚴格加分調檔政策。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加分項目如果省級招生委員會給予加分,在提檔時均予以承認,在教育部規定的項目之外的加分項目不予承認。
對少數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對往屆生的錄取政策
對所有符合參加高考的考生均公平對待。
轉專業的實施辦法
新生入學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本專業繼續完成學業的,可以根據《南陽理工學院學籍管理暫行規定》要求,申請調整專業。不同錄取批次的學生不能申請互轉專業。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