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錄取原則與專業錄取要求第十三條根據國家教育部及各省(區、市)頒布的有關當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擇優錄齲第十四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對專業錄取的要求。對于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將以入學后的體檢復查為準,對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同時從醫學人才培養和就業的特殊要求考慮,從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出發,再次強調對考生身體狀況的特殊要求,并對考生提出有關建議。(一)各專業對考生視力的要求是:各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8,矯正視力鏡片度數不超過800度,無色盲、色弱,無斜視、弱視;(二)各專業對考生聽力的要求是:雙耳聽力范圍均不低于3米;(三)考生無嗅覺遲鈍、口吃;(四)考慮到醫療衛生服務的特殊性,建議肝功能異常或乙肝表面抗原陽性、軀干和肢體殘疾考生謹慎填報我校各專業,否則會影響在該專業領域的就業和發展;第十五條投檔比例按招生計劃數120%投檔以內(按各省級招生辦規定執行)。第十六條錄取辦法(一)我校各志愿、各專業間不設級差,依據考生投檔的基準成績和投檔次序,將同一志愿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分配專業,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市)按該省(區、市)的有關規定執行。江蘇省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錄齲內蒙古考生按“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錄齲(二)投檔基準成績相等的同一志愿多個考生進入同一專業時,參考相關科目的成績進行專業錄齲(三)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時,如服從調劑,學校在對能夠滿足所報專業的各志愿考生進行專業錄取完畢后,再對服從調劑考生依據高考成績擇優調劑到相應專業。如不服從調劑或因高考成績低無法滿足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四)護理學專業要求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男生只招填報護理學志愿的考生,不錄取服從志愿考生。第十七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區、市)招生辦的規定進行投檔,專業錄取時以實際高考成績為準。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第十八條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九條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退檔原因執行。第二十條學校各專業考生均按所錄取的專業報到,入學后除特殊原因外,不再進行專業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