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第六條學校招生實行異地遠程計算機網上錄取,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做招生“中介”。第七條全面實施“陽光工程”,采勸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廳、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開展工作,根據各個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按招生計劃120%以內的比例確定調檔數量和調檔分數線;在錄取工作中以全國普通高校考試的成績為依據,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并將錄取結果在網上進行公布,接受社會的監督。進檔考生,按專業級差的方式確定專業,專業級差根據當年錄取情況而定。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般做退檔處理。(1)考生分數未達到學校最低錄取線;(2)考生分數未達到所報專業最低錄取線,且不服從分配;(3)在計劃數有限的情況下,對于同等分數、志愿條件的考生,學校優先錄取符合條件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等受獎勵者。第八條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年度加分政策,由學校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予以承認;加分僅在考生進檔時有效,考生在專業分配上一般按原始成績排隊,不再享受加分。第九條各專業不限制語種。七年制中醫學類(本碩連讀)各專業方向外語采用英語授課;黑龍江中醫藥大學所轄佳木斯學院所有專業外語采用英語或俄語授課。第十條護理學(本科)專業要求男性考生身高172cm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cm以上。第十一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嚴格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各專業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