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錄取原則第五條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規定,深入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堅持“六公開”和“六不準”,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齲第六條堅持志愿優先錄取的原則,同一志愿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齲第七條安排專業時,對第一志愿考生,學院將優先滿足其第一專業志愿;對第二志愿考生,酌情安排考生的專業志愿。第八條學院各專業的選考科目均按廣東省招生辦編印的《廣東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內容執行,新生入學后,外語教學以英語教學為主,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同一專業所規定的幾種不同的選考科目,在錄取時原則上按總分從高到低錄齲同等條件下,按專業特點的需要側重考慮選考科目。第九條 對考生的健康要求,學院執行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考生健康標準。 第十條航海技術專業和輪機工程技術專業只招男生,其他專業招生均不限男女生比例。第十一條美術類考生,按文化四科總分與美術術科分之和,根據其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齲第十二條 如考生按志愿所報考各專業名額已錄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第十三條 學院執行省級有關部門制定的有關照顧錄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