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錄取規則:1、嚴格根據國家、盛市招生工作要求和規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擇優錄齲2、錄取條件:符合各專業體檢要求,高考成績達到省定錄取分數線的考生。3、在錄取過程中,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4、錄取時按考生分數優先的原則,由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齲5、優先錄取條件:在高中階段品行優秀;在文藝、體育方面有特長;在高中階段擔任學生干部,有較強組織能力。6、在同等條件下,根據專業相關考試科目成績的高低擇優錄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