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師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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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錄取規則及專業錄取特殊要求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缺的原則。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1、體育、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報考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合格的情況下,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齲報考藝術類各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生源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音樂類:音樂學、學前教育(音樂方向)專業,按文化課成績的50%與專業成績之和擇優錄取;音樂表演、舞蹈編導專業按專業成績擇優錄齲美術類:美術學、學前教育(美術方向)專業按文化課成績的50%與專業成績之和擇優錄取;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藝術設計(玉雕方向)、雕塑、動畫專業按專業成績擇優錄齲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文學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文化課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擇優錄齲在總分并列的情況下,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文化成績并列,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齲2、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按志愿優先規則擇優錄齲3、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生比例。四、錄取公布渠道:錄取后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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