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原則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依據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錄取工作的相關規定,全面貫徹“陽光工程”,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缺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一)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普通類錄取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方式,根據進檔考生分數安排專業志愿,高分考生優先安排專業,對所報專業未能錄取,又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應專業志愿,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調劑錄齲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二)藝術類各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分和專業分雙過線的情況下:美術學、美術學(書法方向)、繪畫、攝影、音樂學、廣播電視編導等專業按文化分加專業分從高到低排隊錄取;藝術設計、動畫、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舞蹈編導、音樂教育、美術教育等專業按專業分從高到低排隊錄齲(三)體育類各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分和專業分雙過線的情況下:體育教育本、專科專業均按文化分錄取,社會體育按專業分錄齲若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對體育類專業錄取有特殊規定,按照當地規定執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在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我校最低錄取控制分的基礎上,根據考生的專項成績擇優錄齲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一級和健將級運動員。(四)少數民族預科班按照河南省有關規定招生錄齲語種要求我校招生語種不限,但進校后學校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為英語。體檢標準我校錄取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男女比例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