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原則:1、河西學院招生工作按照促進教育公平,構建和諧社會的原則,堅持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在省招生委員會及招辦的領導下,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2、河西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以文化課統考成績為主,公平競爭、公正錄娶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依據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處理。錄取名單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后,由河西學院打印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錄取專用章,直接將錄取通知書郵寄給考生。3、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按分數由高到低錄取第二志愿考生和服從調劑志愿考生。4、凡按政策加分投檔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檔分數對待。5、對生源相對集中的專業的錄取,如英語、數學與應用數學、漢語言文學等專業,在總分控制線上,將對單科專業課成績有所要求。師范類體育、音樂、美術考生,按照省招辦藝術類、體育專業本科劃線標準執行,根據生源情況對英語成績將有所要求,數學成績計入總分。美術繪畫專業分數按照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課考試成績劃線標準執行。錄取時按照考生志愿,文化課成績上線,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齲6、對進檔考生專業安排的辦法:按照考生報考我校專業的順序錄取,被錄取的新生一般應在被錄取專業完成學業。學生在某方面確有特長,要求調整專業的,可按《河西學院學籍管理辦法》執行。7、省內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生的招生隨同錄取批次進行,降分幅度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錄取時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錄齲學習一年,經考核合格即可取得正式學籍,享有普通學生的一切待遇。8、除英語專業外,我校其它專業均不限制語種,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口試。9、我校招收各專業不限制男女比例。10、外省考生錄取批次、規程,依照生源所在省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報到、收費等一切待遇與甘肅省考生相同。11、我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招生現場實行“全封閉”管理。12、我校每年將通過有關新聞媒體、互聯網、考生所在地招生辦公室或畢業學校等渠道向社會各界和廣大考生公布招生專業、分專業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13、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憑通知書到市(縣、區)招生辦領取紙質檔案,辦理戶籍遷移等手續。學校憑錄取通知書和經省招生辦核準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冊按新生須知辦理新生入學、注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