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錄取規則:1、2011年參加普通高招考試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2、思想政治品德經原單位(學校)考核合格;3、身體條件按國家教育部、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標準》執行;4、高考成績達到省定錄取分數線以上;5、按考生報考志愿由全省統一擇優錄取:按照各省份確定的錄取原則執行。6、藝術類考生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雙過線:藝術設計、音樂學、音樂表演、音樂表演(曲藝表演方向)、藝術設計(陶瓷藝術方向)(本專科)、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播音與主持藝術(漢語方向)、播音與主持藝術(英語方向)、美術學專業按文化與專業相加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其中山東、湖南、江西的藝術考生錄取原則以在各省公布的原則執行);音樂學(小學教育方向)、美術學(小學教育方向)、學前教育(音樂方向、美術方向)專業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齲7、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績排隊,降分考生以其所在地分數線為準錄取;8、進檔考生專業的確定:首先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錄取,該專業錄滿后按考生第二、第三……專業志愿調劑錄取,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則做退檔處理;9、學校設有“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張超獎助學金”、“歐伯獎學金”、“周國強助學金”、“超越助學金”、“雙匯助學金”,各院系還設有如“佩簡獎學金”、“彩虹獎學金”、“清艷獎學金”、“信步獎學金”等獎助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