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條2011年本、專科招生規模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由學校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公布的分省分專業計劃執行。具體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執行或參照煙臺大學2011年招生簡章。第十二條外語語種要求1、國防生招生專業、外語類專業、國際商務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2、輪機工程專業、航海技術專業、輪機工程技術專業、對外漢語專業因專業培養要求外語語種必須為英語,其他語種考生入學后須改為英語(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3、其他專業語種不限,但因部分課程為英、漢雙語教學,考生外語語種最好為英語,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第十三條男女比例要求1、國防生招生計劃中的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在山東省招收女生2名、會計學專業在山東省招收女生2名,其余計劃均為只招收男生;2、輪機工程、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專業只招收男生;3、其它專業男女不限。第十四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國防生招生專業按照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有關要求執行。報考航海類專業的考生還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行業標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相關文件中海船船員體檢的要求。其他專業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十五條錄取規則1、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2、各錄取批次錄取原則:按照考生報考院校“志愿清”原則錄齲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3、進檔考生排序方法:江蘇省考生采勸先分數后等級”排序,其他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4、錄取專業確定辦法:對于達到錄取資格的進檔考生,在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按照“專業清”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錄取額滿無法調劑時,將予以退檔;對不符合國家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錄取資格的考生不予錄齲5、藝術類專業錄取要求:已通過專業測試的藝術類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辦法,依據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擇優錄齲6、外語類、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錄取要求:報考外語類和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考生要求必須參加英語口試,除投檔成績外,同時參考英語單科成績和口試成績,擇優錄齲7、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校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投檔成績。8、建筑學專業新生在報到入學后學校將測試美術,基礎較差者需按照規定適當調整專業,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