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錄取規則:1、嚴格依照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錄取辦法”確保錄取公開、公平和公正,擇優錄齲2、所有專業對外語語種要求不限。3、所有專業無男女比例要求,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4、對江蘇省進檔考生根據“先分數后等級”原則進行排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確定錄取專業,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分。在其他省份錄取的,按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5、對江蘇省考生,所有專業對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和選修科目,符合江蘇省專科填報志愿要求即可(即普通類4C1合格,藝術類為七門學業水平必測科目D級(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不得超過三門,無其他特殊要求)。其他省份按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6、錄取后按國家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享受高等院校在校生相應待遇。7、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考生所在省市有關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