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院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指標,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按國家高考和高職單招招生的規定和程序,以及投檔的分數線,擇優錄取(考生志愿、專業之間不設專業級差)。2、福建省高職高專批次推行“平行志愿”填報,體現“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平行志愿”填報我院的福建省考生,錄取時征求志愿、服從志愿仍然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最多可享受50分以內逐分按平行志愿投檔模式投檔。3、美術類統考成績或攝影統考成績合格者均可填報我院的美術類專業。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在專業成績、文考成績都上線的情況下擇優錄齲4、對于考生填報志愿的所有專業,若招生計劃均已完成且考生又不愿意調劑者,則不予錄齲第八條對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齲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第九條錄取結果將在學院網站http://www.hgu.cn上公布,并書面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