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按各省市招生部門劃定的分數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齲即對進檔考生按志愿優先進行錄取,在志愿相同條件下按高分優先錄齲2、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辦法,按各地招生主管部門有關錄取照顧政策規定,同等對待。3、各專業文理兼收,不設男女生比例限制,不設置非第一志愿分數級差,不拒錄補填志愿的優秀考生;外語語種不限,但進校后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4、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