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批次的安排
1、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
考生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未被統一錄取批次錄取,且取得全部七門科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普高學生,方可申請注冊入學。其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
(1)普通類: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不限。
(2)藝術類:必測科目D級不超過3門。
2、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美術類專業,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省控線的出檔考生,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按考生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在普通類招生的藝術專業,按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錄取。
3、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凡符合注冊入學條件的考生,通過網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注冊入學網管理平臺,向我校提出注冊申請。我校在學業水平測試符合我校等級要求的考生中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依據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優先錄取:
(1)、藝術特長生:高中階段①在縣級及其以上單位文藝匯演中獲得獎項的考生;②器樂考級獲得8級及其以上證書的考生。
(2)、體育特長生:高中階段①獲得二級運動員證書的考生;②在縣級及其以上單位體育單項競賽中獲獎,或團體項目獲獎,本人為主力隊員。
(3)、學科競賽:高中階段在縣級及其以上單位組織的學科競賽中獲得獎項的考生。
(4)、技術創造:有超常的創新和實踐能力,在科技發明創造方面有顯著成績者(其獲得的各種專利及科技發明須經我校專家認定)。
(5)、思想品質方面:在高中階段被校級及其以上單位評為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等稱號;或有見義勇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級及其以上單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階段,有突出表現,經所在學校推薦的考生。
(6)、學業水平測試單科成績突出者。如,選測科目:其中一門達B級及其以上等級;或必測科目:其中一門達到B級及其以上等級的考生。
(7)、目前我校各專業已與省內外大中型企業進行合作辦學,開展訂單式培養。凡畢業后自愿到相關企業服務并經該企業考核合格簽訂培養協議的考生。
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必須在8月10日前向我校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其中(1)(6)項考生必須提交證明材料(證書或文件)復印件,第(7)項考生須提交協議書原件。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后錄取。
對藝術類招生的錄取辦法
加分政策
對少數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對往屆生的錄取政策
轉專業的實施辦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