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錄取規則英語(英德、英法、英日、英西雙語方向)、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葡萄牙語專業英語成績要求不低于110分(滿分為150分),翻譯專業英語成績要求不低于110分、語文成績要求不低于100分(滿分均為150分),對外漢語專業英語、語文成績要求不低于100分(滿分為150分),漢語言文學專業語文成績要求不低于100分(滿分150分)。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CC”。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數級差沒有限制。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提檔。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最高為120%,具體比例視各省生源情況和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而定。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檔案不足,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高考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專業優先,如專業也一致,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相關科目順序依次為英語、語文、數學)。專業錄取時,按照總分由高到低和專業志愿先后順序進行錄取,首先根據考生分數由高到低先滿足其前三個志愿中填寫的專業,待所有符合前三個專業考生均被錄取后,再滿足未錄取考生后幾個專業志愿;如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校調劑到相應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江蘇省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錄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