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1、福建省錄取批次為高職高專批,最低控制線為高職高專線。2、投檔比例按照招生所在省(區、市)規定的投檔比例執行。3、在招生中執行省級招生委員會制訂的各項加分政策。4、我院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給予錄齲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專業志愿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第一專業上線數未達到計劃數的專業按專業順序遞補,不設分數級差。當某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如果愿意服從專業調劑,從高分到低分隨機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直至滿額。(四)錄取結果公布方式:1、錄取結束后,錄取結果在招生所在盛市、自治區高招辦網站和我院網站上公布。網址:http://www.fzlmxy.cn2、郵寄錄取通知書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