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方式:在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的組織、監督下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二)錄取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三)錄取條件:錄取的考生必須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 (四)錄取規定:在錄取過程中,執行自治區有關加分投檔和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規定。 沒有達到高職高專分數線的考生,請及時與學院聯系,學院將根據計劃使用情況和生源情況,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報區招生考試院批準后降分錄取。未被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請在高職高專錄取工作結束前與我院聯系報讀,參加區招生考試院設置的志愿復征和補錄。 (五)錄取結果:錄取結果可通過當地信息臺查詢,同時在學院網站公布,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我院將以特快專遞方式寄發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