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錄取原則: 1.堅持標準,嚴格把好招生入學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錄取。堅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則。 2.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 3.嚴格執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及招生辦公室有關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 4.考生必須達到本省區普通本科三批次錄取分數線。 5.考生必須有新疆財經大學商務學院報考志愿。考生直接在高考志愿本科院校獨立學院批次明確填寫“新疆財經大學商務學院××專業”,并注明正確的聯系方式,以便學院在錄取期間與考生及家長聯系,進行錄取確認。 6.在內地省區招生錄取時,必須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才可線上調劑錄取,否則一律不調劑錄取。 7.保證生源質量,不主動降分錄取。 8、調檔比例:根據考生志愿按招生計劃120%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 9.內地省區招生計劃如無法完成,調回新疆完成。 10.若變更計劃,必須經我院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否則一律不予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