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錄取規則: 1、身體健康要求: 報考我院各專業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 2、外語語種要求:英語類專業限招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余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3、對進檔考生的錄取辦法: (1)普通類專業錄取辦法:遵循“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規則,以高考投檔分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則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再次排序,如分數仍相同,再按語文、數學兩門總分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分數再次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采用“專業清”方式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所錄取專業。如考生所填第一志愿專業已經錄滿,則根據填報志愿的順序,錄取其它志愿專業。如考生填報的專業已經錄滿,則調劑到相近專業或其它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2)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江蘇考生,須參加江蘇省高考文化考試(含三門統考和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和江蘇省專業統考。學校按照江蘇省錄取政策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調檔申請,對進檔考生將其文化分與專業分相加成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分相同時以專業高分優先的原則采用“專業清”方式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所錄取專業。 4、計劃的調劑:在錄取過程中,將根據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對個別專業作少量的計劃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