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國家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錄取專業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按進檔考生的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盡量滿足考生的第一志愿。當第一志愿確實無法滿足時,錄取進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若不能滿足專業志愿,對服從調劑的考生,則錄取到未滿計劃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 3、對享受政策加分投檔的考生,視其總分同等對待。總分相同時,對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優先錄取。 4、執行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5、各專業錄取時不設男、女性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