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
(1)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外語語種要求:不限,本校各專業入學后外語教學均為英語課程。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
(5)錄取規則:
A.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的有關政策規定,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作為主要錄取依據,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校優先錄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關于志愿投檔順序的有關規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則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規定依次進行后續志愿(或者征求志愿)錄取。投檔過程我校按省考試院規定的比例進行投檔。
B.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C.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D.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
E.無專業加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