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招生錄取辦法 第五條我院招生計劃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本科統招計劃。2009年面向全國30個省市招收醫學類及其他專業本科生1500名,具體參照各省、市、自治區公布的我院招生生源計劃。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達到各省市第三批本科或獨立學院最低錄取分數線; 第六條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按考生志愿,在教育部核定的本科計劃內,由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招辦根據投檔比例進行投檔,并通過各省級高招辦遠程網上擇優錄取; 第七條部分專業文理兼收;無專業分數級差,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八條外語語種要求:英語。 第九條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