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的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原則執行。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成績按著專業志愿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考生第一志愿未被錄取,按第二志愿專業錄取,但其分數須高出報考該專業第一志愿考生最低分10分,方可錄取,其它志愿依此原則執行。對報考我院的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均未取,且又無服從志愿,一般不得錄取。對報考我院外語專業的考生,其外語高考成績必須達到我校規定的要求。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生錄取結果將隨時通過學校及省招辦正常渠道向社會公布,然后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向每位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