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1.學院以考生高考成績和志愿填報為依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綜合衡量,擇優錄齲2.學院根據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在當地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錄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錄取批次為準。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對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優先錄齲在錄取專業時,根據高考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齲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依次錄取其它志愿考生,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4.藝術類專業以高考文化成績和聯考(或校考)專業成績為依據,在采用省聯考成績的省份,按專業考試成績占60%,文化成績占40%計算綜合成績,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齲若綜合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者。在采用校考成績的省份,在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同意的前提下,我院認可其他學校的校考成績,按照文化成績排序擇優錄齲5.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6.學院原則上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制定的招生錄取加分和降分政策。7.對無我院志愿但愿意服從調配,經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投檔給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齲歡迎訪問重慶師范大學涉外商貿學院招生網(直接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