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錄取規則 (一)對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或超過當地第三批本科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一分數專業志愿優先; (二)所有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三)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四)除英語專業高考外語限英語并要求有英語口試成績外(若所在省份無全省英語口語統考,則不要求有英語口試成績),其他招生專業高考外語語種不限,但入學后,大學外語授課語種為英語; (五)報考理科三個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軟件工程)及文理兼招各專業總分相同的考生,數學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六)凡被我院錄取的新生,須有能力支付學費和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