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錄取規則第八條學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領導擔任,成員包括監察處、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人。第九條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級招生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齲第十條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本院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第十一條體檢要求: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十二條外語語種:為了便于教學,我院只招收英語語種學生。不加試口語。第十三條優惠政策:我院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第十四條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錄取,在考生高考總分相同的情況下:①商務英語專業英語成績高者優先錄齲②其它專業相關的學科分數高者優先錄齲③優先錄取照顧加分投檔考生(學科競賽獲獎者、發明創造獲獎者、文體特長生等)。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的且與志愿相近專業或其它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第十五條在第一志愿考生已錄滿的情況下,原則上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錄滿的情況下,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下一志愿考生。第十六條學院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