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錄取規則: (一)調閱檔案比例:在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報考志愿的順序依次調閱檔案,其總數按招生計劃數的110%控制。當第一志愿提檔數未滿額時,以學院第一志愿提檔最低分為基數,上浮30分調閱非第一志愿考生檔案。 (二)擬錄考生的專業安排,按其專業志愿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相關科目成績未達到要求的,可調整到其它專業;若考生不服從調配,則按退檔處理。 (三)對符合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規定的加分或降分進檔考生,按本條第(二)項的規定執行。 (四)初錄為建筑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后須加試徒手畫(素描),加試成績達不到專業要求的考生可調整到其它專業學習。 (五)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其文化課考試成績中,理工類、文史類數學均計入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