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五條為了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成立銅川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院長擔任,成員包括招生辦公室、學生處、財務處、總務處、保衛處負責人。 第六條學院選拔新生實行“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陜西省招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七條學院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生工作。 第八條投檔比例:我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第九條體檢要求: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條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一條優惠政策:我院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二條在第一志愿考生已錄滿的情況下,原則上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錄滿的情況下,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下一志愿考生。在生源較差的情況下,學院有權調配招生計劃。